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投入。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服务的补充,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原则每年按服务人口每人4元标准给予财政补助。2014年全区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257人,财政共补助558.73万元,人均补助金额达到2.17万元。
三是健全乡村医生激励机制。建立激励奖励机制,对在我区卫生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医务工作者给予“最美乡村医生”的荣誉称号,每二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,共评选出10名最美乡村医生,对获奖人员奖励1万元。